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0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定于2016年8月1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2016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6楼会议室(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
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及文件。
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公司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请于2016年7月21日前将提案递交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9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7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来信请寄: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6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3。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8-85317909 028-86039232 传真:028-86039232
联系人:曹振海、罗容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硅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说明:对任一议案仅能有一种表决意见,赞成该议案的,请在该议案后“赞
成”栏处划“√”;反对的,请在该议案后“反对”栏处划“√”;弃权的,请
在该议案后“弃权”栏处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
议案1
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议案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19”,投票简称为“硅宝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议案1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议案2
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8 月 1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