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6-014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通知,金陵集团对公

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由

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为维护证券市场大局、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

饭店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未来12个月内(自2015年7月13日起)的适当时机对公

司股票进行增持,累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本次增持的公

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金陵集团自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增持金额合计

为1801.33万元。

本次增持前,金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207,5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39.40%;本次增持后,金陵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9,878,13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9.96%。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金陵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1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增持人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陵饭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