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
见:
1、根据对相关资料的审议,我们认为许一鸣、任达清、蔡中玉具备相关专
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许一鸣、任达清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蔡中玉为公司总
会计师。
独立董事:丑洁明、李丹、杨安进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