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4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
于2016年6月3日届满 ,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
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六届董事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
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
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独
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董事会可以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
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董事会可以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监事会可以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
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2016年7月19日之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
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
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
印件等文件(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
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6年7月19日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
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佩芬、魏静聪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联系传真:0573-87123648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邮政编码:314419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5日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推荐董事候选人类别(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 名
出生 年 月 性 别 □男 □女
电 子
电 话 传真
邮 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请在条件类别前打“√”) □是 □否
推荐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签名/盖章)
二〇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