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尔 胜: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6-07-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方案、决算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和弥补亏损方案;

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十)修改本章程;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修改本章程;

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所作出决议;

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三) 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事项;

净资产的 50%以上的下列事项:对外投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在本章程 41 条规定的情况以外决定公司的

产 30%的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事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其他事项。 项。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1 设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2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最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5%以内行使下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至 50%以内(含

列职权: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10%)行使下列职权: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在本章程 41 条 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在本章程

规定的情况以外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 41 条规定的情况以外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

项,在单项合同金额 3 亿元以内(含 3 事项。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方

亿元)决定对本公司的综合授信,并建 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应累积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在连续 计算。上述事项涉及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方发生的对外投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由董事长批准;上

资、收购出售资产金额应累积计算。上 述事项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述事项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资产的 50%以上的,视为重大项目,应当组

计净资产的 15%以上的,视为重大项目,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决定在单项合同金额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董事会审议的 5 亿元以内(含 5 亿元)对本公司的综合授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 信,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应由董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董事 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

会有权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董

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事会有权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值 5%以内的关联交易。 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内的关联交易。

3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

有价证券; 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2

力的紧急情况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 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

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决定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 (七)决定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 亿元

亿元(含 1 亿元)以内的对本公司的综 (含 1 亿元)以内的对本公司的综合授信;

合授信;

(八) 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资产的 10%的下列事项: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在本章

程 41 条规定的情况以外决定公司的对外担

保事项。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5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法尔胜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