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0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邮件/电话方
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市
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 5 人,亲自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2 人,分别为:孙尚传、童恩东;
电话接入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刘韵洁、卢秉恒、刘尔奎。会议由董事长孙尚传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管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将于2016年7月27日到期,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股票发行的后续工
作仍在实施过程当中,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7月27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公告》。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8 月 1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