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2016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 7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华仁世纪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与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裕恒丰投资”)、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管理”)于
2016年7月9日签署了《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及永
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华仁世
纪集团将其持有的华仁药业110,1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6%)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永裕恒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华仁药业63,751,4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永裕恒丰管理(占公司总股本的9.70%)。若上述协
议最终实施并完成,华仁世纪集团将持有公司106,100,0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6.14%),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永裕恒丰投资、永裕恒丰管理将合计持有公
司173,93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6.46%),周希俭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此以外,未发生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借壳
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
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