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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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张金国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上海联

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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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汪传流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汪传流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 万股全

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3 元/股。

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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