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 烯碳 公告编号:2016-04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联营公司履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度本公司联营公司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
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情况: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中证
天通证审字【2016】第1001001-2号),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三
岩)和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集团)、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
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深加工)均未能达到原股东所承诺的业绩,
标的公司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度承诺业绩 2015 年度实际完成数
标的企业 (2)-(1)
(1) (2)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5000 4475 -10525
2015 年 1-12 月净利润
奥宇集团、奥宇深加工
7000 3732 -3268
2015 年 1-12 月净利润
二、海城三岩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根据海城三岩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及向本公司出具的
《承诺函》:海城三岩在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未能
达到承诺业绩,差额部分承诺人应以现金方式向海城三岩补足。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海城三岩已经收到其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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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三岩的业绩差额部分 10,525 万元。
三、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根据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以及出
具《承诺函》,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在 2015 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
元人民币。承诺函中承诺:如果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任一年度未能达到上述承诺
业绩,差额部分奥宇原股东同意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鸡东奥宇
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鸡东烯碳)优先分配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当
年实现的税后利润,以此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如仍不足以弥补差额的,奥宇集团
和奥宇深加工原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鸡东烯碳优先从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
团当年税后利润的分红数额=承诺年度净利润 X51%。
由于受整个石墨矿石资源指标管控及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奥宇集团和奥宇
深加工 2014-2015 年均没有完成资产置换时的承诺业绩,且奥宇实际控制人迄今仍
未对 2014 年未能实现业绩履行承诺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根据承诺,奥宇深加工
和奥宇集团 2014 和 2015 两个年度合计应向鸡东烯碳优先分配税后利润共计 6,120
万元
为此,公司也已多次与奥宇集团和奥宇深加工的实际控制人即承诺人约谈,要
求对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早履行承诺义务。截止目前,承诺人仍未履约,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后续履约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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