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9 日发出通知,201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以传真等通讯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
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4 年以来,根据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公司曾两度挂牌对外
对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但期间
均未征集到竞买人,即“流拍”。为推进落实公司林业产业战略调整
及退出计划,优化和盘活公司林业资源,满足公司浆、纸主营对资金
的需求,同意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
责任公司全部 68.15%股权。转让资产情况及转让方式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该子公司所管护的森林资源分布在明溪县 6 个乡(镇)。经营
区面积 209,037 亩,林木总蓄积量约 94 万立方米,有林地亩均蓄积
量约 4.6 立方米。
2、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
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6,846.24 万元,总负债 341.20 万元;所有者权益 6,505.05 万元。
3、经公司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再评估(第三次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9 日,福建省
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值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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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6,505.05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19,207.84 万元,增值 12,702.80
万元,增值率 195.28%。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持股 68.15%比例享有的
相应股东权益价值为 13,090.14 万元。
(二)转让方式及价格
1、转让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
依照规定程序,再次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
整体转让上述林业子公司股权。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
2、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上述经评估、并按福建省国资
委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确认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
限责任公司 68.15%股权的股东权益价值(转让底价)。如在公开竞价
公告期未征集到竞买人,需延续挂牌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该标的
按规定备案确认价值的 90%。
根据之前两次公开挂牌转让过程与效果分析,因当前林木资产转
让市场需求仍然低迷,上述标的资产转让难度增加。但该资产转让是
公司既定规划实施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退出的战略行为,公司将采取包
括通过委托第三方,扩大公开信息覆盖面,加大项目推介力度,积极
推进和完成林木资产的对外公开转让工作。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林业股权资产公开转让相应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
见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
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对外公开
林业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股权质押的
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福
建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2 亿元,期限一年,相应质押物
为公司持有的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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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银行借款及质押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之前所提供的相应责任担保,以及公司以所持有的深圳市恒
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向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责任解除。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质押担保解除手
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
部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题:
1、《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5日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7月26日前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相关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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