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3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9 日发出通知,201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兵霞女士主持,以传真等
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
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林业产业战略调整及退出计划,为优化和盘活公司林业
资源,同时满足公司浆、纸主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对外公开
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68.15%股权。
监事会认为:1、上述标的资产转让属公司既定规划实施的结构
调整和产业退出的战略行为,鉴于市场需求变化原因,转让存在难度,
公司应采取包括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和落实
林木资产的对外公开转让。2、公司本次拟转让的上述林业子公司股
权已分别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再次评估,评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影响
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方法适当,评
估结果公允。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再次转让上述资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转让资产评估情况已经福
建省国资委备案。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资产转让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