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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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3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9 日发出通知,201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兵霞女士主持,以传真等

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

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林业产业战略调整及退出计划,为优化和盘活公司林业

资源,同时满足公司浆、纸主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对外公开

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68.15%股权。

监事会认为:1、上述标的资产转让属公司既定规划实施的结构

调整和产业退出的战略行为,鉴于市场需求变化原因,转让存在难度,

公司应采取包括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和落实

林木资产的对外公开转让。2、公司本次拟转让的上述林业子公司股

权已分别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再次评估,评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影响

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方法适当,评

估结果公允。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再次转让上述资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转让资产评估情况已经福

建省国资委备案。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资产转让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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