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6-03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13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承兑汇票
余额在 7 亿元以内,由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保
证金 10%,现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调整,将此银行承兑汇票业
务终止,并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承继。本次办理承兑汇票余
额仍在 7 亿元以内,由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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