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6-1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已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董事金毅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付炳锋
先生、吴云星先生、吴博达先生、朱文山先生、李晓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原证券事务代表冯昱先生被借调至吉林省国资委工作。为确保
公司证券事务的正常运行,根据总经理甘先国先生的提名,公司拟聘任王淼女士
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淼女士简历如下:
王淼,生于 1979 年,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现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及资本
运作事务。曾任职于原富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2009 年 7 月进入原富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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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工作组工作;2013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业务工作。
2013 年 9 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被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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