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 14:00 在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二楼公司二号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
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参加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谢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人员、权益数量和价格进
行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涉及的股权激励计
划权益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40 元/股调整为 24.20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由 15 元/股调整为 14.80 元/股;激励对象施特威、马国良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
事会决定取消该 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84 人,调整后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892.50 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50 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上
述人员、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