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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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海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股

东南海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创新”)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南海创新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天津)

股权投资 大宗交易 2016.7.13 29.19 840 3.5

基金合伙 其它方式 —— —— —— ——

企业(有

限合伙) 合 计 —— —— 840 3.5

公司股东南海创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来源

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均价为29.19/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南海创新

合计持有股份 1980 8.25 1140 4.75

(天津)股

权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0 8.25 1140 4.75

合伙企业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伙)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完成后,南海创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南海创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全部股票:在前述两年期的首六个月内,其转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前述限价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其转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南海创新进一步承诺:在国恩股份首发上市后,其在持有国恩股份股票比例

5%以上(含5%)时减持国恩股份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国恩股份予以公

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南海创新将在国恩股份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国

恩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南海创新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

得的收益归国恩股份所有。

南海创新本次减持事项系根据公司2016年7月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预披露计划实施的,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减持股数及价格区

间等根据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调整,本次减持价格不存在违反最低减持价

格承诺的情形。

4、上 述 权 益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2016 年 7 月 1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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