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7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郑州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
中副总经理刘永春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国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
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作出了相
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88 名调整为 465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量由 1050.12 万股调整为 1034.66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及《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的公告》等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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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定以 2016 年 7 月 13 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公司《新
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465 名激励对象,授
予 954.66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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