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距离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5.0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5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5.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6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5,37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0,75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7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则免予披露本项内容)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或
23,682,500 52.19 11,841,250 11,841,250 47,365,000 52.19
非流通股)
04 高管锁定股 1,552,500 3.42 776,250 776,250 3,105,000 3.42
05 首发前个人类限
22,130,000 48.77 11,065,000 11,065,000 44,260,000 48.77
售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21,692,500 47.81 10,846,250 10,846,250 43,385,000 47.81
三、总股本 45,375,000 100.00 22,687,500 22,687,500 90,750,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0,75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3203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0451-86811102
联系人:李海兵、孙莹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