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 临 2016-4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内蒙古
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6-42]),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内容第一项本期业绩预计情况中第 2 条预计
的业绩表中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数错误,具体内容见下表:
原内容: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减亏约:12.56%至 40.17%
亏损:-2172,93 万元
净利润 亏损:-1900 万元至-13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0 元/股至-0.0404 元/股 亏损:-0.0675 元/股
更正为:
2、预计的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减亏约:12.56%至 40.17%
亏损:-2172.93 万元
净利润 亏损:-1900 万元至-13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0 元/股至-0.0404 元/股 亏损:-0.0675 元/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