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日上集团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5 号)核准,日上集团由主承销商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7,5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05,000.0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10,09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100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
目:
序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 新长诚(漳州)重工有
1 40,000.00 40,000.00
产项目(一期) 限公司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
2 12,750.00 12,750.00
项目 限公司
合 计 52,750.00 52,75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6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8,931,078.60 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 2015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
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 2015 年 7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次使
用额度不超过 3 个亿,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详见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 2016 年 7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6,000,684.91 元,其中
265,000,000.00 元存入银行理财账户,余额 61,000,684.91 元,存放于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中(含利息 5,656,942.25 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5 年 7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
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资金
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新长诚(漳州)
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9.80%,单
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止,到期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日上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日上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
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该事项已经日上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同意日上集团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亚宏
杨洪泳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