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8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泰电气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预计于 8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
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
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
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
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收到
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欣泰”)的通知,辽宁欣泰于
近日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 辽 06 民初 92 号),
因与辽宁曙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要求冻结其银行存款 9000 万
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导致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7,664,90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55,883
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45,609,020 股)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冻结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关于此次股权纠纷案
具体细节公司仍在跟进,如有进展将及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欣泰共持有公司股份 47,664,90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7.7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8%,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2%;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 47,664,90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