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5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
购买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实施重大
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一“收购 5 家太阳
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分别向 5 家项目公司增资”、募投项目二“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三“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
产品项目”、募投项目四“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募投项目五“主要经营性资
产持续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会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计划。
(2)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本次发行成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本公司将严
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
投资或资产购买。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暂无其他确定性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计划,
若未来实际发生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决策程序,并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