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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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辰安科技”A

股 2,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

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 次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9,010,911 户 , 有 效 申 购 股 数 为

96,048,461,000 股,配号总数为 192,096,922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

止号码为 000192096922。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08228219%,网上投

资者超额认购倍数为 4,802.42305 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商定于2016年7月1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

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7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

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2016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1.9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6年7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7月15日(T+2日)公告的《北

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

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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