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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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在联化

科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

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

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

并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

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和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公司拟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增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发行股份规

模进行调减,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特定投资

者进行非公开增发,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公

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13.32

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9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

价格将相应调整。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此次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

834,873,3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20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

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目前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为不低于 13.20 元/股(调整后的

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股利)。

2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

则与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480 万股(含本

数)。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

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数量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

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

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上述特定投资者由董事会、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公司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

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1,93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TMEDA、20 吨 MACC、15 吨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 1,000 吨 LH-1 技改项目,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产品技改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共计 4 个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1 TMEDA、20 吨 MACC、15 吨 58,235.7 56,000 台州联化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 1,000 吨 LH-1 技改项

2 30,070 30,000 盐城联化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列

3 17,980 16,000 盐城联化

产品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9,936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其不

4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的议

案》。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

要求,编制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

修订稿)》。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5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第四

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第四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2)。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关于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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