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6-072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经临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拟由临安市土地储备中心
对公司位于锦北街道马溪路369号两宗用途为商业、住宅的土地(临国用(2007)
第010210号、临国用(2007)第010191号,共计面积27,402.1平方米)予以收储,
具体土地收储事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与公司进一步进行商谈。
本次收储的价格最终将根据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价格为基础来商定,
公司将在评估结果确定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将根据收储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项土地收储事
宜,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1、临国用(2007)第010210号
土地位置:锦城街道竹林大街与马溪路口
用途:商业、住宅
土地面积:面积24,127.20平方米;
2、临国用(2007)第010191号
土地位置:锦城街道马溪路村老北排渠北侧
用途: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面积3,274.90平方米;
上述两宗土地合计面积 27,402.10 平方米(约 41.1 亩),使用权人为浙江帝
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两宗土地的账面原值为
3,912.02 万元,账面净值为 3,363.77 万元。
二、本次收储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储的马溪路 369 号两宗地块原为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工
业用地,系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因公司发展所需及全市“退二进三”规划调整,
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整体搬迁至玲珑工业园区,同时,马溪路 369 号地块用途变
更为“商住用地”。鉴于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及不确定性,且公司不具备
房地产投资相关资质,为降低投资风险,专注实施公司目前涉足新兴产业的发展
战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后续发展提供支持,公司拟将该地块由市土地储备
中心收储。
由于上述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且尚未开发,因此本次收储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预计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收益。
三、风险提示:
1、该项事宜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上述土地的价值还未经评估确定,也未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具体协议,
协议最终需地方政府审批通过后生效。
3、上述土地因收储产生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