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传媒: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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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6—052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纪传媒”)子公司印纪

影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影视”)拟将其持有的印纪珑江传媒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印纪珑江”)51%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斌,并与李斌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鉴于印纪影视尚未缴纳其认缴印纪珑江 51%股权的出资额,且印纪珑江尚未

开展任何经营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1 元。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再持有印纪珑江的任何股权。

2、《关于转让子公司印纪珑江传媒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李斌

2、身份证号:41010519XXXXXXXXXX

3、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 3 号院 7 号楼 9 号

股权受让方李斌先生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均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代持、信托以及其

他未披露之行为导致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1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印纪珑江传媒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肆亿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及发布。(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以西、珠海路以南合作中心配套区查验

业务楼 8 楼 8-12-20 号

5、设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额(亿元) 持股比例

1 印纪影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2.04 51%

2 霍尔果斯优视广告有限公司 1.96 49%

合计 4.00 100%

(四)财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印纪珑江尚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印纪珑江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印纪珑江提供担保、委托印纪珑江理财等情

形,印纪珑江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印纪影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甲方)、李斌(乙方)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印纪珑江的 51%的股权共 20400 万元出资额,以 1 元转让给

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

2

款。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印纪珑江的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印纪珑江的设立是为了公司进入电视终端智能化业务,开展实施黑龙江有线的家

庭互联网平台子项目开展做准备。该子项目也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之一。本次对外转让子公司股权涉及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随后

将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鉴于印纪影视尚未缴纳其认缴印纪珑江51%股权的出资额,且印纪珑江尚未开

展任何经营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元。本次交易对公司本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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