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及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事
先进行了审慎调查和认真分析,在参加会议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以及签订的补充协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可行,且符合市场现状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已取得股
东大会的授权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相关事项的调整和修订。
二、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及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事
先进行了审慎调查和认真分析,在参加会议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以及签订的补充协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可行,且符合市场现状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已取得股
东大会的授权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相关事项的调整和修订。
二、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及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事
先进行了审慎调查和认真分析,在参加会议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以及签订的补充协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可行,且符合市场现状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已取得股
东大会的授权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董
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相关事项的调整和修订。
二、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