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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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10:00
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张利君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议程及须知;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股东代表发言或询问;(若有)
六、对有关询问进行回答;(若有)
七、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八、宣读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名;
十一、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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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会 秘 书 处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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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高效有序的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审议和通过的决议案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议案是:
议案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本次议案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投向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
选人,但累积的投票权不得超过股东持有的表决权与董事候选人人
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和监事候选人人数的乘积。每种意见均代表
本人(或授权人)的全部股权数。表决票填好后按顺序将其投入投票
箱内。
三、表决票统计由人工执行,律师监票。
四、参加会议的所有股东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投票权等
各项权利。
五、股东在大会上提出质询时应在规定的质询时间(大会中间休
会前),根据大会议程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交至秘书处,董
事会将予以答疑,与议程无关的内容,董事会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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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大会将安排股东代表自由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7月21
日10:00 以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说明发言内容。由大会秘书处集中
交大会主席团安排发言。每位代表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发言总时间
限制在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的股东,不得发
言。
七、参加会议的每位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
会纪律和大会议事规则,大会期间不得在会场上大声喧哗、乱扔杂物,
自觉维护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共同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八、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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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会 秘 书 处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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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利君
先生、孟晓东先生、李本明先生、朱卫东先生、于印忠先生、顾丛峰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利君: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厂厂长,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孟晓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本明:大专学历,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药品分公司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卫东:研究生学历,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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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民同泰连锁店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总经理。
于印忠: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市药材公司康德药
店副经理,哈尔滨市药材公司人民连锁店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助理。
顾丛峰: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
品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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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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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王
锦霞女士、彭彦敏先生、鞠宏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锦霞: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秘书长、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专家委员。现任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高级顾问、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新
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彦敏:研究生学历,博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物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副教授。
鞠宏毅: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曾任黑龙江海外实业集团企管
部部门经理。现任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哈尔
滨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外交流及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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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副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法律助理,哈尔滨市南岗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哈尔滨市南岗区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哈尔滨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成员、哈尔滨市南
岗区“服务经济发展、大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团”成员、黑龙江省中医
药科学院伦理委员会委员。
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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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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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职期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及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维忠
先生、管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维忠: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药师。曾任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宣传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管平: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
长。
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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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张利君
1.02 孟晓东
1.03 李本明
1.04 朱卫东
1.05 于印忠
1.06 顾丛峰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王锦霞
2.02 彭彦敏
2.03 鞠宏毅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陈维忠
3.02 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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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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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
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
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
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
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
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
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
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
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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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投票数
议案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
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
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 式 方式 方 式 方
一 二 三 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 - - -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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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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