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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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6-036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司代理律师送达的徐胜华等 5 名

原告分别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上判决

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以上判决要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人民

币 84.46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38 万元。

公司认为,上述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审理程序违法,决定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司对因证券虚假陈述涉及的未决诉讼事项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中进行了披露,详见 2015 年 12 日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及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 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未决诉讼风险”章节。公司实际控制人

许锡忠先生承诺:如投资者基于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的事实起诉公司,且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或公司与投资者

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就公司因该等诉讼而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成本及

费用,金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以内的部分,由其负

责承担,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的部分,其将采取措

施,协调第三方采取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寻找第三方共同承

担等方式处理。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公司预估投资者可能的索赔总额在

人民币贰仟万元左右(RMB20,000,000)。

经向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核实,许锡忠先生的以上承诺未发生变

化,因此该等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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