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2016-028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单位简称如下:
全 称 简 称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昌鱼集团/公司上市时的控股股东
鄂州市武昌鱼月山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月山渔业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梁子湖法院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月山渔业收到梁子湖法院《应诉通
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的涉诉公告。现将该公告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补充披露如
下:
一、涉诉标的资产情况
涉诉标的:1084.77 亩土地的权属。其中:养殖水面约 1030 亩,土地约 2000
平方米及其他。
养殖水面中约 350 亩(使用期限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土地中约 550 平方
米(使用期限至 2047 年 1 月 28 日)及约 3000 平方米的房产(目前是危房)是
1999 年 4 月设立我公司时,鄂州市政府以武昌鱼集团名义以资产出资形式投入
到我公司。
另外约 680 亩养殖水面及约 1500 平方米土地,是公司 1999 年 4 月 28 日从
武昌鱼集团租赁,水面租赁期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土地租赁期至 2047 年 1 月
28 日。以上内容公司在 2000 年上市时的 IPO 资料中已披露。
200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将涉诉标的全部资产整体出租给原公司职工杨月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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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租金 60 万元,约 3 万元/年(杨月河负责涉诉标的职工的买断、欠缴统筹及
债务处理),租期至 2025 年 3 月底,在出租前,涉诉标的资产公司用于淡水养殖。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诉标的的资产账面值很小(约 130 万元),预计对公司的影响有限,
由于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估计。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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