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润
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润邦股份增加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蓝潮海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1、概述
润邦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在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 2016 年度
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增加与关联方蓝潮海洋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000 万元。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回
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2、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2015年度董事会召 2015年度实际发生额
开之日至2016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董事会召开之日期 发生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间新增预计发生金
额(万元)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
1,500.00 0.00 0.00%
商品、劳务等
蓝潮海洋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
1,500.00 0.00 0.00%
商品、劳务等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的总额度情况
原预计发生金额 本次增加后预计发生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万元) 金额(万元)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
500.00 2,000.00
品、劳务等
蓝潮海洋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
500.00 2,000.00
品、劳务等
4、201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潮海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情况
201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已发生金额(万元)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等 —
蓝潮海洋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劳务等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蓝潮海洋成立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注册资本 5,018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施晓越,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 128 号 D 座,经营范围:风电工程
的施工及施工技术的咨询服务;海洋工程设备、港口工程设备的安装;海洋工程
设备的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风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蓝潮海洋总资产为 5,695.68 万元,净资产为 5,547.52
万元;2015 年度,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 2,248.81 万元,净利润为 728.95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蓝潮海洋总资产为 5,475.11 万元,净资产为 5,355.67
万元;2016 年 1-6 月,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 993.72 万元,净利润为 284.72 万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吴建以及公司副董事长施晓越、
董事沙明军共同控制。
蓝潮海洋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交易结算情况
润邦股份向蓝潮海洋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劳务等。润邦股份
向蓝潮海洋销售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支持、码头租赁、劳务等。
润邦股份与蓝潮海洋之间的交易结算在货到、票到后 2 或 3 个月的月末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润邦股份本次增加与关联方蓝潮海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及其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
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
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
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润邦股份增加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事项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雷 梁 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