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漫铁先生、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尹洪卫先生、岭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签署《上海四次元文化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框架协议》,拟合作投资设立上海四次元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关联董事李漫铁先生、李跃宗先生及王丽珊女士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