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6-090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主持,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
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于转股价格调整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同意本次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进
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 15.30 元/股调整为 15.25 元/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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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依据根据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蓝色光
标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行权价。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行权价将由原 10.10 元/股调整为 10.05 元/股。
本次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
格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授予日后,蓝色光标发生派发现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
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7.37 元/股,调整为 7.32 元/股;预留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由 6.96 元/股,调整为 6.91 元/股。
本次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
格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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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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