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已取消)

来源:深交所 2016-07-13 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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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603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相关可行性

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未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是

否具有可行性,需待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确

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预估总投资 33 亿元为初步估算数,

可能与实际投资额有较大差异。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

方式均不确定。

4、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融资模式不确定。

一、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概况

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善丽江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件的通知》,初步确定丽江玉龙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

目一期工程——玉龙雪山旅游观光列车项目(一号线)的业主方,开

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通过招标方式选取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号线规划起点站位于云大旅游文

化学院北端游客集散中心,终点站位于甘海子旅游服务区,线路里程

约 22 公里,预估总投资 33 亿元。目前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尚不确定,

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均不确定。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情况公司将视可行性研究进展,经公司决策机

构审议后披露。

二、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的目的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不仅能够完善城市、景区公共交通、

改善城市环境,实现丽江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有效提高丽江旅游

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质量,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景区

内索道、印象、餐饮及其他景区服务项目的运营。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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