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603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相关可行性
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未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是
否具有可行性,需待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确
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预估总投资 33 亿元为初步估算数,
可能与实际投资额有较大差异。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
方式均不确定。
4、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融资模式不确定。
一、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概况
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善丽江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件的通知》,初步确定丽江玉龙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
目一期工程——玉龙雪山旅游观光列车项目(一号线)的业主方,开
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通过招标方式选取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号线规划起点站位于云大旅游文
化学院北端游客集散中心,终点站位于甘海子旅游服务区,线路里程
约 22 公里,预估总投资 33 亿元。目前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尚不确定,
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均不确定。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情况公司将视可行性研究进展,经公司决策机
构审议后披露。
二、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的目的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不仅能够完善城市、景区公共交通、
改善城市环境,实现丽江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有效提高丽江旅游
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质量,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景区
内索道、印象、餐饮及其他景区服务项目的运营。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