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华实业”)减持股份的通
知。欧华实业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93 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本次减持后,
欧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003,6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60%,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6-7-11 32.5 293 1.33
欧华实业
合 计 293 1.33
注:自公司股票于 2008 年 5 月 6 日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减
持情况以外,控股股东还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2 日减持公司股票 600 万股,
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2.74%,详见 2014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股份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
注销及期权行权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93%,控股股东累计减持比例为 5%,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股数(万股) 本比例
例(%)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2993.3614 58.93 12700.3614 57.60
其中:无限售条件
欧华实业 12993.3614 58.93 12700.3614 57.6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到
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自 2014 年 7 月 18 日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
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该承诺已于 2015 年 1 月 18 日到期,已实
际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
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3、2016 年 1 月 5 日,因我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2016]1 号),详见我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我公司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六个月,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减持完成后,欧华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欧华实业有限公司减持股票告知书
2、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