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3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12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
尔新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07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07 月 27 日-2016 年 0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0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07 月 27 日 15:00 至 2016 年 07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07 月 21 日。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07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国
际大厦 A 座 30 层公司会议室
8、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邢翰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吴剑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邢翰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郑根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王泽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茅铭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赵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1 选举傅建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陈丰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 1 和 2 两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
不得超过其拥有董、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
权。
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07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国际大厦 A
座 30 层开尔新材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于 2016 年 07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号:0571-86592917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国际大厦 A 座
30 层开尔新材,邮编: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③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
始半小前到达会议现场。
2、会议联系人:程志勇 盛 蕾
会议联系电话:0571-86800327、0579-89178185
会议联系传真:0571-865929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国际大厦 A
座 30 层
邮政编码:3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或法人股东
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或名称:
代理人身份
代理人姓名:
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星期
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2592917)到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国际大厦 A 座 30 层
证券部,邮政编码: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书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开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人) 同意票数(股)
邢翰学
吴剑鸣
邢翰科
郑根土
(2)独立董事候选人(3 人) 同意票数(股)
王泽霞
茅铭晨
赵 虹
议案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股)
傅建有
陈丰伟
议案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同意票数”中填写同
意的股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
不打视为弃权。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
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监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在议案1中,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4的乘积数,超出的为无效票;对每一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会股东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3的乘积数,
超出的为无效票。
在议案2中,对每一位监事候选人有权投出的同意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
数量乘以2的乘积数,超过的为无效票。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可将其
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
集中投给一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34”,投票简称为“开尔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 1 和 2 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1 选举邢翰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1.2 选举吴剑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1.3 选举邢翰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1.4 选举郑根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1 选举王泽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1.2.2 选举茅铭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1.2.3 选举赵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1 选举傅建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2.2 选举陈丰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2.2 选举陈丰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监事
3 2.2 选举陈丰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
监事
因本次会议议案 1 和 2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
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
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
议案,1.01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 1.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
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