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3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在常州市天宁
区青龙东路 6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监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5 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葛晓奇、曾剑伟、仲
鸣兰;
审计委员会(5 人组成):仲鸣兰(召集人)、陈少辉、葛晓奇、曾剑伟、林
金锡;
提名委员会(5 人组成):葛晓奇(召集人)、曾剑伟、仲鸣兰、林金锡、林
金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 人组成):曾剑伟(召集人)、葛晓奇、仲鸣兰、林金
锡、刘芹。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林金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
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林金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任期三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
期三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芹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9-88880015、88880016
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邮箱:amd@czamd.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少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
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新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
期三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金振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
三年,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1980 年-1996 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 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
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副会
长。2010 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 年被评
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60 万股,通过本人账户直接
持有 75.8 万股,与林金汉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林金汉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1988 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 年-1991 年就
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 年-2010 年 3 月担任广州爱
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
等奖;2005 年及 2008 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 年获得中
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截至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0 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
事的情形。
陈少辉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住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 年 9 月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
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修企业财务管理。1991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工作;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上
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杭州 UT 斯达康
通讯有限公司工作,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特易购(中国)有限公司工
作,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美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
税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陈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国祥先生: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卡勒特纳米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员,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研发部经理,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技术副
总监兼技术研发部经理。
截至披露日,王国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黄柏达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台湾高雄籍,硕士学位。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日月光半导体公司工作,从事先进制程开发;2003 年 9 月
至 2006 年 5 月,在茂矽电子公司服务,负责驱动 IC 封装制程开发;2006 月 6
日至 2011 年 10 月,在和桐集团公司工作,从事背光源开发,业务,发言人等职
务;2011 年 11 月至今,在新加坡 Optitune 公司从事策略事业及市场开发。
截至披露日,黄柏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芹女士: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曾剑伟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6 年毕业于北
京理工大学光学工程系,毕业后进入国营光明器材厂从事光学玻璃的熔炼及压型
工作至 1992 年,从 1993 年至 2000 年在中美合资企业成都佳闽光学仪器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从事光学仪器的生产研发销售,2000 年至今组建成都市鑫吉康光
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光电仪器的进出口贸易。
截至披露日,曾剑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仲鸣兰女士: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常州柴油机厂(现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成本核算工作;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常州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2000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常州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资产
评估等工作;2012 年 5 月至今,在常州金正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等工作。
截至披露日,仲鸣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晓奇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法学硕士学位。1987 年 8 月至 1989 年 9 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在华东政法大学读研究生;1992 年 8 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
工作,目前任职于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
截至披露日,葛晓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
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新女士: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工程师职称、质量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曾任职于江苏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
公司质量部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陈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
金振华先生: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就职于华泰证券常州和平北路营业部客服部;2009
年 5 月-2010 年 9 月任东吴证券常州关河中路营业部营销部副经理;2010 年 10
月-2012 年 12 月任信达证券常州延陵中路营业部高级投资顾问;2013 年 1 月至
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截至披露日,金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