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6-080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
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所在酒店进行了更名,公司注册地址已变更到海南省三亚
市,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
“公司注册地:三亚市三亚湾路228号财富海湾大酒店内 邮政编码:572000
(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路228号三亚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内 邮
政编码:572000(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原为:
“上海市或浙江省平湖市。”
现修改为:
“海南省、上海市或浙江省平湖市。”
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原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组成人数相关内容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现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有关董事会组成人数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
如下: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 1、2 项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同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