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与公司核心经销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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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6-046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核心经销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16 年 7 月 10 日,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

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 110 家公司一级

经销商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已有良好互信的基础上,拟通过共

同成立公司的形式,在农资产品经营、农业服务、仓储物流、农业装备与设施、

农产品经营等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推动区域内农业转型升级。公司

旨在通过上述战略合作与经销商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模式与利益分享机制。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本协议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新型农业

投入品及农业技术的研发、集成、孵化及市场推广,农业综合服务、农产品现代

化种植、收购及销售等农业相关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锋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8 日

1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收购及销售(不含粮食收购);农作物和蔬菜新品

种的研发;种子、生物肥料、无公害生物农药的研发;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

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中量元素肥料制造、微量元素肥料

制造;肥料销售;蔬菜种植、收购与销售;现代农业设备研发、销售;农业新技

术的研发、推广和咨询;农业信息技术服务;现代农业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安装;

现代农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农业管理及农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服务;农

业智能温室制造、销售、技术研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对现

代农业综合立体生态园项目开发;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不含预包装食品);

植物生化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乙方:一家位于某省的农资产品经销商

公司现有一级经销商 3000 多家,本次与 110 家一级经销商达成战略合作意

向。

三、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 110 家一级经销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同意建立面向未来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拟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合资

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在所在区域从事农资销售、农业服务、以及农业相

关其它产品、技术、装备与设施以及商品化农产品的经营业务,并通过现代企业

制度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致力于将合资公司建成所在区域领先的可持续发展的

有竞争优势的现代农业营销服务企业。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新洋丰紧随行业发展的需求,致力于加大创新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大

力开展新型肥料的研发。甲方承诺同等条件下,合资公司将优先享有受市场欢迎

的优质产品的代理权,并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支持合资公司在肥料领域就

所在区域扩大市场规模和份额,成为区域龙头企业。

2、新洋丰将通过战略转型、产业延伸和资源整合,逐渐推出其它农资产品

2

和产品化的农业服务,以及现代农业相关产品、技术、装备和设施,并商品化农

产品的种植、经营和流通业务,不断丰富合资公司的业务线,扩大其业务范围。

甲方承诺合资公司在同等的条件下可取得该等产品和业务的优先代理权。

3、甲方将根据合资公司区域特点以及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向合资公司持

续提供相关的支持与服务,包括品牌推广与提升、技术支持、专家咨询、人员培

训和农化服务,以帮助合资公司能有效开展市场推广和营销工作,保持竞争优势,

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甲方将协助合资公司建立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运用信息化管理工

具和技术平台,有效管理合资公司所在区域的零售网络,统一终端零售网点店面

形象和人员管理,增加市场影响力,加强合资公司信息流、资金流和实物流的有

效管理,提高合资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合资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5、甲方将依托新洋丰上市公司的优势,根据业务发展的规划和需求,在符

合上市公司管理规范的前提下,为合资企业提供适当财务支持,积极扶持合资企

业的发展。

6、在合资公司符合各项管理要求且完成约定的经营目标的前提下,甲方将

积极考虑向新洋丰推荐,利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应手段和政策工具,为合资

公司的经营团队实施股权激励,让合资公司及其经营团队分享甲方战略成长带来

的资本收益,建立长远的利益共享机制。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同意与甲方成立合资公司,并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与新洋丰

或新洋丰实际控制企业以外的同类企业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

2、未经新洋丰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与其他电商性质企业开展农资销售业务

合作。

3、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就合资公司设立等事项具体实施时,乙方应积极配

合甲方开展尽职调查,推动合作顺利开展。

4、乙方承诺不经营除新洋丰产品之外的同类产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承诺未来成立的合资公司将自愿接受并按甲方要求使用甲方提供的

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并配合甲方对合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不定期检

查。

3

(四)建立战略合作推进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推进战略合作工作机制。双方定期沟通、讨论、解决战略合作

中相关重大问题,明确具体沟通对接人员,及时沟通相关信息,逐步完善合作方

案,并在此基础上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与部分核心经销商在产销互补的基础上达成长期的战略

合作关系,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模式与利益分享机制,是公司积极践行营销创新

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稳定并优化销售渠道,充

分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带动公司核心经销商建立现代公司制运营模式,有效提

升终端销售网络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扩大

公司产品在各个区域的市场规模和份额,促进公司产品销量的稳步增长。公司将

向互联网+化工+农业+金融多元化发展的现代农业综合性企业转型,本次合作能

有效利用现有营销网络优势,为公司实现战略转型、产业链延伸、资源整合推出

的现代农业相关产品、技术、装备、设施和服务奠定销售渠道基础。公司未来将

根据本次战略合作实施效果,逐步扩大与核心经销商战略合作的覆盖范围,进一

步提高创新合作的商业价值。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具体

合作,双方将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另行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对公司

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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