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深交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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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6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

第 3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

认真进行了回复,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三季报中对 2015 年的业绩预计与年报中的净利润仅相差 230.25 万元,

请说明该业绩预计是否已预见并考虑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如已

考虑,请说明在上述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未能及时关注该事项影响的合理性与

真实性;如未考虑,请详细说明该业绩预计的原因与合理性。

问题回复: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对

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作了预计,即变动区间为

800 万-1300 万。上述业绩预计未考虑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

上述业绩预计的思路、依据(原因和合理性):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为 445.25 万元,按照公司前三季度产品毛利率及利润

率水平测算,再考虑第四季度有关子公司依据当地政府扶持政策可享受若干政府

补助等因素(具体补助项目、补助类型等均已在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予以披露),预计第

1

四季度可争取业绩 400-800 万元,故预计公司全年业绩在 800-1300 万元之间。

具体预测依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1-3 季度 预测 预计

项 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合 计 第四季度 全年业绩

主营收入 17437 25270 23543 66250 23000 89250

主营成本 15394 21223 20312 56929

毛利率 11.72% 16.02% 13.72% 14.07%

营业利润 -877 1080 -310 -107 -36

营业利润率 -0.16%

政府补助 400-800

利润总额 -835 1093 -112

所得税 16 1.20 34

净利润 -851 1091 -146 94 364-764 458-858

净利润率 -4.88% 4.32% -0.62%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

-937 1409 -27 445 360-760 800-1300

股东的净利润

2、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为与年报仅相差约 500 万元,是否已考虑前述

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如已考虑,请说明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与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如未考虑,请说明业绩快报中净利润的合理性。

问题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201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6-017),

公告了依靠收购资产的效益贡献和对外投资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公司

2015 年度最终实现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28.71 万元的经营业绩,该次

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已考虑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9.3 条规定“(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

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9.6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规则 9.3 条第(三)项或者第

(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

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 9.3 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 2014

2

年度经审计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 元,根据上述 9.6 条规则规定,可以向交易所

申请豁免程序。因工作人员疏忽及对有关规则理解不到位,未及时向交易所申请

豁免。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治理,防止此类情况再

次发生。

2、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一致,修正原因并未涉及前述

投资事项,是否已考虑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以及请说明未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问题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2015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5),公告了公司 2015 年度最终实现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530.25 万元,该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已考虑前述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

响。公司披露 2015 年业绩快报时已考虑了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并明

确说明了依靠收购资产的效益贡献和对外投资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因此

公司在业绩快报修正原因中未涉及前述投资事项。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对净利润影

响履行的审议程序已在上述问题中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但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表示,将在未来的对外投资

实践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并依照相关条款及时向交易所申请豁免程序,

杜绝类似错误。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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