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5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 279 号今唐大酒店(广灵四路)七楼 B 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
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
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3.00 逐项表决《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
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01 标的资产 √
3.02 交易对方 √
3.03 交易方式 √
3.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3.05 本次交易由交易对方采取全现金方式支付交 √
易对价
3.06 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 √
3.07 标的资产的交割 √
3.08 期间损益安排 √
3.09 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
3.10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 √
任
3.11 中技控股与目标公司的往来款归还 √
3.12 中技控股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
处理
3.13 本次交易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
4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
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募集资金投资项 √
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 √
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7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9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
性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 √
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上海中 √
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的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上海中技投资 √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处理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4 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4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颜静刚,浙商睿众 5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华富基金浦发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王世皓、蔡文明,何冬娟,胡蕊,
杨中和,罗东献,倪建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4 中技控股 2016/7/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办理
登记。
2、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粤路 437 号 2 号楼
邮编:200434
联系人:张军 秦新艳
联系电话:021-65929055
传真:021-65283425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的议案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00 逐项表决《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01 标的资产
3.02 交易对方
3.03 交易方式
3.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3.05 本次交易由交易对方采取全现金方式
支付交易对价
3.06 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
3.07 标的资产的交割
3.08 期间损益安排
3.09 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3.10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
违约责任
3.11 中技控股与目标公司的往来款归还
3.12 中技控股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处理
3.13 本次交易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4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中
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协议》的议案
7 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议案
9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0 关于批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资产
评估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现有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上海中
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
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款
处理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