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计划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
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均价
持有人名称
(截至 7 月 8 日) (截至 7 月 8 日) (元) (元/股)
国联证券-南京银行-国联瑞
1,588,983 0.63% 25,320,313 15.9349
丰光电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