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69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先行赔付方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泰电气”)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欣泰电气事件的报告》(以下
简称“《报告》”),并于 6 月 28 日发布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87)。《报告》中明确指出“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依法承担的责任主动进行先行赔付,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5.5
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
者的投资损失,赔付发生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办理该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设立和赔付等具体事宜。会议要求
公司应做好向欣泰电气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的追偿工作,以及内部责任
追究。同时,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对 IPO 发行保荐项目的合规风控
意识,严格所有项目的内控内核工作,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司整体风险
管理能力。”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态的进展,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及兴业证券对于该
事项的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