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2 17:52: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8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蓝盾信息

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16 号)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股份”、“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中经汇通”)持有的中

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中经汇通、李碧如合计持有的汇通宝支

付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中国证监会同时核准公司向不超过五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1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上述公

司向中经汇通发行的 112,515,042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3 日上市;上述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购及询价工作已经结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加快

落实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发行情况

披露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

二人(以下合称“甲方”或“实际控制人”)与中经汇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

明确上述一致行动关系,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实际控制人与中经汇通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基本情况

1、柯宗庆,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177,952,544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

数的 16.31%。

2、柯宗贵,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持有公司 179,008,904 股,占公司目

前股份总数的 16.41%。

3、中经汇通,持有公司 112,515,042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31%;

中经汇通的实际控制人柯宗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系兄弟关系。

柯宗庆、柯宗贵及中经汇通合计持有公司 469,476,49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

总数的 43.03%。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一致承诺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确保

其(包括其代理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本协议所称“一致行动”指,乙方以股东身份在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时,与甲方保持意思表示一致。

该等表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甲乙双方应在表决前通过友好协商、讨论等方式就有关表决事项达成一

致表决意见。如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表决意见的,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表决意见

予以表决,确保一致行动。具体包括:

(1)如乙方拟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股东大会,则需事先与甲方充分

进行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甲方名义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股东大会。

若甲乙双方无法就提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甲方所持意见作为共同意见。

(2)如乙方提名并当选的公司董事拟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董事会会议

的,则需事先与甲方充分进行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甲方提名并当选的公

司董事名义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或召集董事会会议。若甲乙双方无法就提案达成一

致意见,则应以甲方所持意见作为共同意见。

4、双方均承诺其(包括其代理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表决时,严格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将所持公司股票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行使。

6、本协议自协议甲乙双方签署且乙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7、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

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8、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9、协议双方就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柯宗庆、柯宗贵二人,中经汇通与

柯宗庆、柯宗贵二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柯宗庆、柯宗贵二人通过与中经汇通的

一致行动关系扩大了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

2、中经汇通已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蓝盾股份的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重组之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重组之发行价格,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之后按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二人已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之新股登记至中经汇通名下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盾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