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为简化交易步骤,促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
行了多次协商,就相关合作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及
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发行方案第 4 项“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原方案为: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5,184,2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
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假定原定发行底价为 P0,原定发行数量为 N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
后的发行数量为 N,则:
N=N0×P0/P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现修改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发行数量上限为募集资金总额
上限/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
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假定原定发行底价为P0,原定发行数量为N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后
的发行数量为N,则:
N=N0×P0/P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二、关于发行方案第 5 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原方案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7.87 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量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量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现修改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量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量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
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三、关于发行方案第 7 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原方案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26,488 万元人民币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 32,600 万股股份 126,488.00 126,488.00
合计 126,488.00 126,488.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 32,600 万股股份的主体为华西股
份的全资子公司华西资本。
根据华西资本与稠州银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稠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
的 32,600 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款为 126,488 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董事会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需前期资金投入,则
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
金的投入。
现修改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 32,600 万股股份 126,488.00 126,488.00
合计 126,488.00 126,488.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 32,600 万股股份的主体为华西股
份的全资子公司华西资本。
根据华西资本与稠州银行重新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稠州
银行本次定向增发的 32,600 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款为 126,488 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批准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