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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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07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仁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7,298,9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11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7,183,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9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及认

购份额的议案》

公司拟向宁波乐源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源盛世”)、拉萨

市热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热风”)、新纪元期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纪元期货”,代表所管理的新纪元定增宝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定增宝 10 号”)和新纪元定增宝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增宝 11

号”)认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代表所管理的

东吴证券 - 东惠 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吴 8 号”)认购)、俞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信基金”,代表所管理的江信基金定增 35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增 35 号”)认购)、郑亮、屠叶初等 8 名交易对

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69,35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乐源盛世 有限公司 7

2 拉萨热风 有限公司 2

3 定增宝10号 资产管理计划 1

4 定增宝11号 资产管理计划 1

5 东吴8号 资产管理计划 17

6 俞斌 自然人 1

7 定增35号 资产管理计划 1

8 郑亮 自然人 1

9 屠叶初 自然人 1

合计 31(注)

注:定增宝10号与定增宝11号的认购主体(林峰)重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后,涉及认购主体为31名,不超

过200 名。具体穿透过程如下:

1、乐源盛世穿透过程

乐源盛世的股权结构如下:

如上图所示,乐源盛世穿透至自然人后,认购主体共有7人。

2、拉萨热风穿透过程

拉萨热风的股东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黄庆芬 自然人 1

2 孙成斌 自然人 1

乐源盛世穿透至自然人后,认购主体共有2人。

3、定增宝10号穿透过程

定增宝10号全部由新疆峰石盛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资出资,金额为

225,000,000元。

新疆峰石盛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林峰 自然人 1

定增宝10号穿透至自然人后,认购主体共有1人。

4、定增宝11号穿透过程

定 增 宝 11 号 由 新 疆 峰 石 盛 茂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资 出 资 , 金 额 为

225,000,000元。

新疆峰石盛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林峰 自然人 1

定增宝11号穿透至自然人后,认购主体共有1人。

5、东吴8号穿透过程

东吴8号全部由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资出资,金额为200,000,000元。

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1 德清博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德清博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人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1 朱红 自然人

2 沈玲娜 自然人

3 楼一女 自然人

4 张红姣 自然人

5 王芳 自然人

6 费忠敏 自然人

7 方静 自然人

8 张策 自然人

9 翁继明 自然人

10 冯霞 自然人

11 张金钟 自然人

12 金法祥 自然人

13 曹菊良 自然人

14 金明永 自然人

15 王鹏 自然人

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为:

序号 股东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胡一平 自然人 1

2 胡诗豪 自然人 1

东吴8号穿透至自然人后,认购主体共有17人。

6、定增35号穿透过程

定增35号全部由自然人丁士强独资出资,金额为50,00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247,231,12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26%;反对:67,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74%;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崔白、董一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巨龙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以及表

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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