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6-035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7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5 号 A 座 26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7,681,7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23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吕勇
明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魏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030,683 20.7371 15,251,759 78.4675 154,600 0.7954
1.02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投向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015,083 20.6569 15,267,359 78.5477 154,600 0.795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015,083 20.6569 15,262,559 78.5231 159,400 0.82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72,259,782 96.0220 15,099,559 3.8948 322,400 0.0832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025,083 20.7083 15,252,559 78.4716 159,400 0.8201
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72,309,282 96.0348 15,150,059 3.9079 222,400 0.057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发行数量 4,030,683 20.7371 15,251,759 78.4675 154,600 0.7954
1.02 募集资金 4,015,083 20.6569 15,267,359 78.5477 154,600 0.7954
数量和投
向
2 关于公司 4,015,083 20.6569 15,262,559 78.5231 159,400 0.8200
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
票 预 案
(三次修
订稿)的
议案
4 关于修订 4,025,083 20.7083 15,252,559 78.4716 159,400 0.8201
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议案 1、2、4 表决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孝明、龚嘉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孝明、龚嘉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议案 5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议案 1、议案 2、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并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经审议表决未获通过。
四、 鉴于议案 1、议案 2、议案 4 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会同中
介机构对相关方案进行进一步研究,并积极与广大股东作充分沟通,按照相
关决策程序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