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16-05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海涛先生提名
推荐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定财务总监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基于评估财务总监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结合考量公司经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胜任能力等
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黄程女士 2016 年度
薪酬方案,公司将根据黄程女士实际在岗时间及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薪酬,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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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申请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码:2015-079),公
司申请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签署相关协议。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达到 6.3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4)。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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