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11 17:49: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 29484 号),涉及公司“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专

利号为 ZL02114797.3)的中国发明专利,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现将本案详

情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请求人:王悦

地址:海城市中小镇后三村 116 号

被请求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 案专利: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 ( 专利号为

ZL02114797.3,以下简称为 797 专利)

797 专利由公司作为申请人,于 2002 年 1 月 2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实质审查,于 2005 年 6 月 1 日发布授权公告,并发给发明专利证

书。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收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2015 年 12 月 25 日,王悦针对公司 797 专利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

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

权局经形式审查准予受理。

此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委托律师递交了意见陈述书,2016 年 6 月 15 日国家知识

产权局对本案进行了口头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判决情况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此次涉案的 797 专利属于公司在无线数据通信领域的基础性专利,对公司的专

利运营较为重要。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维持 797 专利有效,但该决定尚未

生效,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因此该《无效宣告请

求审查决定书》对公司在中国开展专利运营业务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发文序号:201606290057

7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科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