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65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的事项
公司持有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秦山”)2%股权,根据核
电秦山 201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核电秦山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的 2,022,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利分配金额(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收到核电秦山 2015 年度现金分红款 40,440,000 元人民币。
二、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的事项
公司持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200,000,000 股,
根据华安证券 201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
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3 月收到华安证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
款 30,000,000 元人民币。
三、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的事项
公司持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96,032,800 股,
根据国元证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 元(含税)),公司应收国元证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款 24,008,200
元人民币。
四、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的事项
公司持有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农保”)78,651,720
股,根据国元农保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收到国元农保 2015 年度现金
分红款 7,865,172 元人民币。
五、关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的事项
公司持有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
行”)46,200,000 股,根据马鞍山农商行 201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公司应收马鞍山农商行
2015 年度现金分红款 6,930,000 元人民币。
上 述 参 股 公 司 2015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将 增 加 公 司 2016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09,243,372 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9,243,372 元。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