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董事 15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唐山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或天津港集团下属投资主体)签署《投
资成立唐山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双方共同
出资组建唐山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公司”、“该公司”),负责唐山港京唐港区集装箱码头的建
设、运营和管理。协议中涉及投资事项的主要条款如下:
1、投资规模和投资比例
集装箱码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
方式具体如下:
1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
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60 货币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 20000 40 货币
(或天津港集团下属投资主体)
合计 50000 100
注册资本由双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上述认缴出资比例分期缴足。
首期缴付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其中公司按比例需缴付人民币 3000
万元。
该公司组建后,为进一步促进集装箱业务发展,协议约定可适时引入一家在
集装箱经营和运输上具有优势和影响的大型企业参股,其股权比例在确保唐山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55%的前提下,由三方经友好协商确定。
2、资产注入安排
协议约定由集装箱码头公司逐步收购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及京唐港区 21#-22#、26#-27#等集装箱泊位的资产,实现京唐港区集
装箱运营业务全部整合到该公司。
表决情况: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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